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合同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合同1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如下,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
工程地点:位于
二、承包范围
完成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图(水电工程勘察院设计20xx.06.18版)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IV型拉森钢板桩、坡面喷射钢筋混凝土、预应力锚索、锚管、灌注桩、钢筋混凝土冠梁、腰梁、单双轴混凝土搅拌桩、木桩、基坑顶底排水沟及集水井(坑)、基坑顶部1.5M范围内的硬地化、止水、排水、机械安拆及进出场,施工场地铺筑等,协助基坑支护工程监测、 完工后施工现场的清理、 施工资料编制、整理、装订成册等,为完成施工范围所有项目并达到规范质量要求必须采取的施工措施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三、施工内容
3.1 该工程分为两个施工标段:
1)一标段: 地块基坑支护工程;
2)二标段: 地块基坑支护工程;
3.2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IV型拉森钢板桩
(2) 坡面喷射钢筋混凝土面层
(3) 预应力锚索
(4) ¢48锚管
(5) ¢1000灌注桩
(6) 钢筋混凝土冠梁、腰梁
(7) 单、双轴混凝土搅拌桩
(8) ¢80稍径木桩
(9)基坑顶、底排水沟及集水井(坑)
(10)基坑顶部1.5米范围内的硬地化
(11)施工项目产生的止水、排水等一切其它所需的措施项目等。施工期间的排水工作,乙方必须采取一切措施保证抽水、止水、排水的及时性,否则,由此造成基坑泡水等而产生的经济及工期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若不是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基坑泡水而产生的经济损失不由乙方负责。
四、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核定单价、总价包干的方式。
4.1 包干总价中包括施工范围内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工程达到验收标准所必需的所有费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调试费、试验费、施工配合费、施工用电用水费、泥浆制备及清运费、成品保护费、验收费(政府主管部门的检验、试验及相关费用,但不包含基坑监测、沉降观测的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材料检测、机械及机械安拆和进退场、抽水排水、工程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管理费、措施费及规费、利润、税金、市场价格波动风险、政府标准合同文本规定的不可抗力以外的所有风险及其他一切可预见或不可预见因素等。
4.2本工程所需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在采购前7天内通知甲方,经甲乙双方共同考查品牌、质量确认符合要求后,再行采购,但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其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4.3施工阶段的临建和产生的废弃物,施工完成后于退场前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清理,不得影响后续施工,每拖延一天按拖延一天工期罚款。
五、付款方式
5.1本工程不支付工程备料款(预付款),工程正式开工后,按每月实际完成合格工作量的_ _%支付给乙方作为本月工程进度款,乙方在每月25日向甲方申报当月完成进度结算书和进度款申报表,甲方和监理应在下月5日前办好审批手续,并且在办好审批手续后10天内支付给乙方上月工程进度款。
5.2 在基坑土方开挖到位后,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经甲方、监理、设计方等相关方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双方核对完成;接乙方书面请款报告十二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价的_ _%。
5.3 预留结算价款的 %作为本工程的质量保证金,待基坑回填完成后,接乙方书面请款报告,九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5.4 符合以上付款条件后,乙方应先向甲方提供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付款,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完成,甲方支付该期应付款时,乙方须开发票至
本工程结算价款的100%。
六、合同价款及结算办法
6.1 合同价款:本工程经双方核定后的包干总价 元(大写: 元人民币)。
6.2 按核定后的单价总价一次性包干,若实际施工无设计修改变更增减指令,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结算调整的要求。
6.3 包干总价是根据招标文件、合同、施工图纸等文件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确定的,为施工范围内表述的全部工作内容,即使并不明确,乙方均按合同总价一次包定,在完成合同范围内工程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结算调整的要求。
6.4 乙方投标报价清单中未列的项目,视为已包含在包干总价中;各项综合单价被视为完成该分项工程全部工序内容的综合单价;
6.5 甲方指令发出的变更增减,工程量按现场签证据实计算,价格按以下结算原则执行:
① 变更增减的项目是《包干总价清单》中已有的项目,则价格按《包干总价清单》中甲方确认的核定单价及实际发生的变更增减数量计算,如《包干总价清单》中存在相同项目但单价不同,则单价按《包干总价清单》中的最低的核定单价执行。
② 变更增减的项目在《包干总价清单》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该类似项目的核定单价双方协商确定。
③ 变更增减的项目在《包干总价清单》中没有的项目也没有类似的项目时,单价按市场价或套用以下标准两者取低者计算(计价软件采用晨曦软件),材料单价按施工期间《宁德建设工程信息》加权平均价计算:
1)20xx版《 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2)20xx版《 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3)20xx版《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综合单价表》
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xx年 7 月 31 日前执行的相关配套文件及补充定额
5)按《包干总价清单》的计算方法结算。
6.6 工程拉森钢板桩实际打拔天数按5个月(从甲方要求的每一个施工段最后一根桩施打完毕之日起算,至甲方通知乙方拔桩之日止)包干在总价中,实际天数超过5个月后,每超过一天按 元/吨计算。计算天数以现场甲乙双方确认的实际天数为准。
七、工期要求
工程总工期为:地下室一层与地下室二层之间的水泥搅拌桩施工工期为 15个日历天;所有水泥搅拌桩、灌注桩的施工工期为20 个日历天;拉森钢 ……此处隐藏5374个字……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检查检验,并对施工质量存在的问题按设计要求返工、修改,否则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应严格的按照青岛市现行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执行,如果乙方对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不落实、不整改时,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工程款支付与结算
12.1工程款支付:乙方完成总工程量的50%(即完成基坑支护长度280米,工程造价61.5万元)时,甲方支付乙方已完成工作量的80%;全部基坑支护工程施工结束7日内,甲方支付至乙方合同价款的80%;余款在基坑回填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
12.2结算:
A、结算方式:固定总价。
B、结算价款:人民币壹佰贰拾叁万元包干。
C、相关事宜: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凭乙方有效收据办理付款手续;支付尾款时,乙方提供有效发票。
第十三条材料、设备、机具供应:全部由乙方供应,费用自行承担。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4.1工期:提前完工不奖;由于乙方原因,每拖后一天按照乙方结算
值的万分之三惩罚乙方。
14.2质量:工程施工期间由于乙方原因不能保证基坑边坡的稳定和安全,无偿返工且工期不予顺延,承担工期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争议
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依法提请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第十七条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合同订立时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合同5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就某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承包内容及方式
承包内容:
详见甲方提供基坑支护图纸(由于施工图纸造成塌方等损失甲方负责)。承包方式:
包材料包设备包人工(甲方负责管理,所有材料费乙方负责,乙方免费配合甲方加盖印章及提供决算所需材料)
三、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单价合同270元/平方不含税金,按照甲方提供图纸约工程量5000平方(结算时按照实际喷射混凝土面积结算,预算造价135万元。(水电、白天钩机工作面由甲方提供并承担费用)
付款方式:
1、机械设备进场2日内付总价20%小计10万。
2、工程进度完成到喷射混凝土20xx平方付总价40%小计20万。
3、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甲方允许乙方机械设备退场付到决算总价97%。
4、余款3%基坑支护回填或乙方退场后3月内付清(时间以先到为准)
5、乙方委派一名施工现场负责人对质量、进度、安全、工程进度款支付。
四、合同工期
甲方通知乙方进场5日后进行正常施工;合同工期20天。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事件时,双方认可工期顺延;
五、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及行业标准,施工规范执行。
六、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服从甲方指派的人员和监理的管理,文明施工。
2、乙方负责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安全、进度。
3、乙方确保按基坑方案施工,保证质量,如出现安全、质量问题乙方全权负责(除外部因素造成的如外部荷载基坑边线2米内堆放超过10吨构件、基坑四周管道及不明水源侵泡及雨水冲刷等)
4、乙方在签订合同后5天内组织完成人力、物力、机械设备进场等工作,保证甲方工作顺利开展、工期顺利进行。
5、乙方应对现场施工人员加强安全文明管理,施工中出现的安全事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医疗费用全部归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6、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做好材料机具堆放等现场管理。
7、乙方只负责原材料(钢筋、水泥)复检、不负责锚杆抗拉拔实验费用。
9、施工结束后,乙方退场,如果属乙方基坑支护方案和施工问题造成的质量安全问题,造成塌方,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提供精准的地质勘查报告,现场实际施工地质情况跟地勘报告有不符,在保证安全情况下,乙方有权提出方案变更。
2、甲方以书面形式提供给乙方现场施工所需的控制桩位和支护边线并负责其准确性、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
3、甲方负责协调当地关系,确保乙方机械设备等顺利进场。
4、提供乙方施工临时场地。
5、基坑支护施工方案不得擅自更改,更改后造价另议。
6、甲方负责挖掘机基坑支护工作面10公分以外土方修坡及地面平整。
8、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工作现场地下已有埋藏物(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的资料及其具体位置分布图,若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现场工作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甲方承担民事责任;
9、基坑四周安全围挡由施工单位完成,乙方不负责。
八、工程质量验收及退场
1、须按施工设计方案施工(详见施工图纸)乙方基坑支护喷射混凝土厚度满足设计要求、锚杆长度、注浆量等施工工序,严把质量关,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扣款,施工结束后无权提出扣款。
2、基坑支护结束,甲方及时组织相关人员验收,5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法组织相关人员验收,视作基坑支护验收合格.
3、基坑支护施工结束,虽未经验收甲方施工队伍对基坑底(清基槽、做垫层等)进行施工,视作基坑支护验收合格。
4、基坑开挖之前,主体施工单位及甲方严格复核基坑开挖基槽上边线准确性,乙方按照基坑设计坡度施工,满足设计要求,否则乙方负责。
5、甲方允许乙方机械设备及工人退场视作基坑支护验收合格。
6、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5个工作日组织人员、设备安全退场。
九、其他
1、基坑支护回填时甲方通知乙方对周转性材料(钢梁、锚头、锚具,脚手架等)在乙方保证安全前提下拆除,拆除周转性材料(钢梁、锚头、锚具,脚手架等)归乙方所有。
2、合同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工程结算依据。
3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五份,乙方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款结清后失效。
甲方:
乙方: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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